“唔,这件事说来也简单,”弗莱明隐隐有些不安,似乎玩得太过了,“是我那个私生子弟弟,去战场带回了一个很漂亮的雄虫,我看上了。”
众人开始好奇有多漂亮。
弗莱明揉了揉眉心:“也没有很漂亮…但是…但是…我说不出那种感觉。”
“感觉?”参孙咧嘴,露出尖利的虎牙,“包厢里现在的这些,给不了你一样的感觉吗?”
弗莱明一怔,环视整个房间。
那些雄虫或妩媚、或清纯,有抗拒的,胆小的,高冷的,各种各样的口味,换作以往他早沉浸其中。
参孙再问:“你最近结婚的那个,也给不了你那种感觉?”
弗莱明深深换气,终于摇头。
“不一样的,完全不一样,那个家伙,那个家伙让我想要…”
“想要锁住他的手腕,把他从脸舔到脚,一边尊重他,给他喝葡萄酒吃生蚝,一边狠狠坐在他身上,把他一次次榨干。除非亲耳听到他求饶,并且听到他像称呼拉斐尔‘长官’那样称呼我,不然我无法得到满足。”
包厢里陷入寂静,不论雌虫贵公子,还是雄虫接待员,都被吓了一跳。
属实很久没有听到这种充满情感的发言,贵族子弟玩东西不走心才是常态。
只有参孙咧嘴在低低地笑,道:“你疯了,弗莱明。”
弗莱明煞有介事地点头:“确实,我本来就讨厌拉斐尔,看到他有这样的雄虫,我气到发疯。”
“照片有没有,给我看看。”
参孙伸出手。
那是条赤裸的胳膊,犹如古雕刻的肌肉块中蜿蜒着宣扬暴力的青筋血管,黑刺青勾勒着邪恶的火龙头,四爪攀爬在臂膀的各个节点,狰狞地随着肌肉用力而鼓起。
…参孙的父亲,是军部的大人物,军部的保守党就算是将级也要给参孙一分面子。
这名未来党魁的眼神好像练过,直勾勾地看着人时,像赤红的寒星摄住被盯上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