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到这个年纪,也没办法说自己从未拍过拖。
初恋大我三岁,是个医生,温柔体面,只是太过礼貌。我们两个初次碰头是在一间开着深蓝灯光的酒吧。从前来这种地方,大多是为了办案。
我的生活一向简单,家和警署,两点一线,连搭乘的交通工具也一模一样,除了李译和手下的警员会让我的行程发生一些小意外——拉我出去喝酒聚餐之外,我几乎没什么私下的消遣。我没问过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也极少探索自己的喜好。小时候获得的太少,长大了就对幸福缺乏想象。
在警校时,大家多是同吃同住,连洗澡也只是隔着薄薄的挡板,稍微往旁边一瞥,就能看见同伴脊背上的肩胛骨以及胳膊上的肩胛骨。我虽然身体特殊,不太爱讲话,但好在绩点优秀些,有时候人想跟别人隔开些距离,总需要一些这样或那样的世俗成绩。没有人知道我特殊的身体,我也只把那个残缺的器官当作身上的一道疤痕。假如它再完整些,说不定我的人生还有的选。有一次大家举起来打篮球,几十分钟过去,每个人都满身大汗,大家嬉笑着拥进淋浴间,大家都年少气盛,不惧赤裸相对,甚至更有些要比拼一番身材的意思。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天被激烈运动调动了肾上腺素,淋浴间内水汽氤氲,烫热的水珠滚动在小麦色的皮肤上,不知道究竟是看到了谁的躯体,我突然发现自己有了一些难以言说的反应。
我突然明白,我是喜欢男人的。身为警校学员,这样的性向使我有苦难言。我既为自己容易被催生的欲望可耻,又对我因同学有感觉而抱有愧疚。我想,性欲虽然并不可耻,可我总该有一些自己的底线。自那时候起,我开始独来独往。就算是李译,我也会有意和他保持些距离。他只当我臭毛病多,有洁癖。
性欲翻涌得如此容易,心动却总是来得很艰难。
毕业后第二年,我被调任到一个很忙的部门,一个人被当作五个用。某次出勤抓捕,我和同事追进一间灯红酒绿的酒吧,追逐在一阵闹嚷和尖叫中,打碎的杯子和和酒瓶数不胜数。我咬了咬牙,踩过地上散布的玻璃碎片,伸手一抓,拽住了犯人的胳膊,而后伸手抓按上他的后颈,向下狠狠一压。同事们一拥而上,终于将他制服,银色的手铐咔嚓一声合住,犯人却腿软得站也站不起来了。我习惯了这种场面,站在一边,环视四周,忽然发现这是一间gay吧,远远围观的,都是不同风格的男人,甚至还有人浓妆艳抹。我觉得茫然,这就是我属于的群体吗,他们看起来跟我十分遥远。或许是在福利院的经历造就了那种如影随形的被抛弃的感觉,大多时候,我都没什么归属感。忽然,我在人群中看到两个男人,他们打扮得很寻常,走在街上,你不会贸然猜测他们的性取向。所有人都在围观、讨论,他们却在接吻。
现在想想,在酒吧这种地方接吻,未必就是出于爱和喜欢,因性欲而相互吸引的可能性更大。可我当时凝望着他们,总觉得心底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我忽然发现自己想要一种笃定的、不会因旁人而动摇的感情。
过了一周以后,我又回到了那家酒吧。对着妙语连珠的调酒师,我忽然发现自己似乎没什么个性,也没什么特别的喜好,李译不在,我连说“我和他一样”的机会都没有。花里胡哨的酒名听得我头痛,我晕乎地随便复述了一个,调酒师刚应下,我就听见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说:“这酒度数很高,你确定吗?”
我用面无表情掩饰了慌乱和惊讶,扭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那是个穿着很得体的男人,他戴着框架眼镜,五官深刻,看起来有些混血的感觉,他靠在柜台旁,笑着对我说:“如果不知道喝什么的话,不如选可乐。”
我局促地点了点头,竟然忘记向调酒师讲,男人自然而然地转头,替我更换,他说:“这位阿sir喝可乐就好。”
他知道我是警察。
他又回过头来问我:“要加冰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最近有些感冒,嗓子痛。
“我叫David,”毫无预兆地,他朝我伸出手来。
我愣了一下,僵硬地伸出手,我说:“我叫于抚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