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了几次之后,几经努力,民警们终于将沉于水塘底部的一辆二八加重自行车打捞上岸。
经过辨认,这就是受害人魏淑敏的自行车。
早在勘察之初,民警们就发现死者魏淑敏是赤身裸体泡在井里的。
她的遗物也始终没有找到。
而更为奇怪的是,办案人员在现场提取到多达13枚疑似杀害魏淑敏母子的砖块、石块。
但最后都排除了作为凶器的可能。
作案的凶器、魏淑敏的遗物都没有找到,警方希望在水塘能有所发现。
由于没有先进的勘查装备。
侦查员借来抽水泵,排干水塘之后,光着脚下去一点一点、一寸一寸地搜寻可能存在的线索。
一直持续到了傍晚,五个小时的苦干并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除了那辆已经打捞上岸的自行车之外。
办案民警们最终排除了凶手将凶器和受害人衣物一同沉入水底的可能。
为什么警方会如此的看重死者丢失的那些衣物以及杀人用的那块砖石呢?
正常情况下,这种头部严重致命伤,将不可避免的留下喷溅或抛洒的血迹。
然而从案发路段,到麦田再到机井房,整个现场警方没找到一滴血迹。
无论是喷溅状、滴落的、还是擦蹭的血迹,都完全没有。
除此以外,在后面的池塘,麦田这样两个现场也都没有发现血迹。
公安机关一直觉得很纳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