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箱水冷文学网>穿越>完美大明星 > 第六百零六章 底气十足
    各大电视台热衷于搞综艺真人秀节目,拼的是收视率,赚的是广告费。

    而对于那些参加真人秀的人而言,拼的是实力运气,赚的人气关注度,当然还有属于胜利者的奖励。

    胜利者可以是多位,冠军通常只有一个,而奖励的丰厚程度,不同的电视台有不同的规则,有的是给签约机会和包装承诺,有的还有现金物质上的奖励。

    像湘南卫视、京城卫视、沪海卫视等等财大气粗的电视台,奖励方面还是相当慷慨的,所以往往能吸引来很多优秀的选手。

    《中华好声音》跟大多数的同类型选秀节目不同,一开始宣传就没有拿出节目规则和奖励方法,而是主打了导师牌,靠着陆晨和陈菲儿两位赚足了人气。

    现在到海选结束了才亮出最后的底牌,给人的感觉就很不同。

    在这两方面,《中华好声音》也是有十足的底气。

    节目规则足够新颖,走差异化的路线,对选手的奖励更是周到而实惠!

    所有通过海选的选手,都能得到一份赞助商提供的神秘礼包,报销赴杭的来回路费和住宿费,并且另有餐饮费的补贴,让那些远道而来的人也无后顾之忧。

    一旦通过了导师盲选成为正式的学员,那就可以直接领取出场费,出场费按照阶梯计价,场次越多能拿到的奖金越高,就算得不到最后的冠军,照样有一笔相当丰厚的收入。

    进入前十强的学员所有累积奖金翻倍追加,五强翻四倍,也就是说只要进入十强之列,假如原先出场奖金总共有1万元的话,那就追加2万奖金,总共可以拿3万,而五强就能拿到5万,这还不计算后面的出场奖金。

    最高的奖励当然是属于冠军的,首季《中华好声音》的冠军将一次性获得50万的税后奖励和签约晨菲传媒的资格。

    最为诱人的是,只要签约晨菲传媒,陆晨将亲自为他/她度身打造一张专辑!

    这是冠军独有的奖励!

    当然,冠军得主也可以选择不签约晨菲传媒,那就等于主动放弃这个机会。

    国内不少的选秀节目,尤其是歌唱类,因为主办方跟娱乐传媒或者经纪公司有合作关系,所以选手一旦获得了高名次,就必须要跟对方签约,否则下一场就直接被淘汰下去甚至干脆没有再出场的资格被别人代替。

    这算是选秀类节目的潜规则,歌手选手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出于很被动弱势的地位,明明知道签约合同对自己很不公平,但为了能够继续出场,只能选择妥协。

    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非你情我愿的潜规则,所以有些靠选秀出来的艺人在成名走红之后就跟签约公司翻脸打官司,闹得沸沸扬扬。

    而签约公司也不能说完全就没有道理,投入人力物力搞节目自然是要赚回来的,如果不早早签下好苗子,那选手出名之后另投别家,他们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谁愿意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