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鲁南市的西郊,大王庄村家家户户都已经熄灯了,刘谦租住的出租屋里却还亮着灯,房间里响着噼噼啪啪的键盘敲击声。
一般来说,每一位畏罪潜逃的通缉犯,都要面对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那就是经济收入。
因为被警方通缉,通缉犯不可能找到一份正式的工作,更不可能有高收入,所以在外面跑路或潜藏的犯子们,生活都是很凄苦的。
但刘谦却是个例外。
他这个通缉犯不但活的很不错,甚至还在跑路的这几年里一直参加着工作,因此而攒了两万块积蓄。
在现实中,刘谦是个通缉犯。
在网络上,刘谦是个网络文学爱好者。
他干的这份工作就是码字,说白了就是利用电脑,在网上写网络小说赚取稿费。
当然,以他通缉犯的身份,是不敢和网站直接签约写作的,所以他就只能给一些作者当枪手,进行幕后的创作。
好在他码字时手够快,思维敏捷,这两年里狂敲猛打,写的那些颇有点水平的推理、悬疑类小说所得的稿费,足够他东奔西跑的。
刚写完一个章节,刘谦停下手,对着笔记本屏幕稍作休息。
今晚他写完这个情节,交上稿子后,明早作者就会打来三千块的稿费,这笔稿费够买一把枪的,也足够应付接下来的一系列活动。
刘谦要狠狠报复文家,除了撒石灰、寄个高仿手臂这种下流手段之外,还很有必要买一把手枪。
一来防身,二来该开枪时就开枪,是时候让文家少一个人,多一座坟了!“爸,在未来的三天之内,我买到枪后,就会给你报仇了!我要开枪击毙文正义,击毙文蕾蕾,击毙文岳和他老伴儿这两个老东西!当然,那个叫杜金山的小子屡次坏我计
划,他也别想活了!”
刘谦打开电脑上的电子日记本,飞快地敲下这一串字。
通缉犯的内心都是孤独的,刘谦只能把心里话写在电子日记本上,聊作排遣。
咔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