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能力早日摆脱父母的控制,他改掉了纨绔恶习,拼了命地学习学校的课程,高四那年SAT分数没有够得上常春藤院校,留级了一年后,他对康奈尔大学的申请才终于被通过。

    每年寒暑假他都会回国寻找迟朔的消息,他挂掉母亲的电话,拒绝回到御湖春苑,选择在外面租房子或者住酒店,偌大的中国寻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他一次次在各个平台上搜索迟朔的名字,只为了寻找一点可能的蛛丝马迹,换来的只是徒劳无用。

    最偏执的时候,他试图找过和迟朔长相相似的替身,但长得再像,只要一开口,他就知道这个人绝不是迟朔。

    迟朔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可以替代。

    “Fred,你是被这位富有魅力的中国男人迷住了吗?”罗米不擅长中文,说的是英文,喊的也是封隋的英文名。

    封隋回过了神,近在眼前的人五官和迟朔分明没有区别,但又似乎天差地别,额前的刘海掀了起来,露出美人尖的发际线,凌厉的眉骨显得鼻梁高挺,眼窝微微凹陷,甲板上立着的白色灯光令他的肤色呈现出白皙到接近苍白病态的质感,唇色深红,像血。

    既没有从前倔强不屈的神情,也没有被欺负得畏畏缩缩的样子,

    “可能是认出我了吧。”迟朔微微一笑,“我们是高中同学。”

    答案尘埃落定。

    封隋有一瞬间的恍惚。

    “Fred,你不仗义,有这么漂亮的高中同学,我们连照片都没见过,亏我还给你看我高中暗恋的拉拉队长的照片。”罗米假装抱怨道,接着一拍脑袋,转向封隋:“不对,哪里不对,你高中不是在洛杉矶上的吗?”

    “我高一在中国S市上学。”封隋用英文回答道。

    从前放荡不拘的气质已经从这个男人身上消失得一干二净,他以前的英语老师大概死也想不到有一天这个答题卡都涂不满的人会如此熟练地用英文与人交流。

    在参加晚宴之前,他简单刮了一次下巴的胡茬,残余的青碴依旧能看得出来,褪去了少年感后,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块沥出水的石头。

    麦克斯藏起眼里的算计,笑道:“中国古话里有一句,他乡遇故知,形容此情此景再好不过。”

    麦克斯的中文和纯种中国人说话没有区别,罗米很是惊叹,连问了几遍麦克斯是哪国人。

    “中国人,美国人,美籍中国人,德国人。”罗米道:“mygod——我们四个可以去拍奈飞剧了。”

    麦克斯已经发现了封隋和迟朔之间氛围的不寻常,只有罗米还在无知无觉地问:“你来中国是为了做生意吗,像我一样?”

    “是的。”麦克斯换成了英文:“我在中国出生,母亲离婚后把我带回了德国,长大后我回到了这片故土,中国是个发展还未饱和的国家,比起欧洲从上世纪就开始的严重阶层固化,我认为这里处处是机遇,所以我抓住了机遇,在中国发展,混得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