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海东青的往返传递,哪怕相隔遥远,公务的处理对于赵权来说也不成问题。
正好利用在南京府城的这段时间里,赵权重新梳理了法务部与监察部的架构。
大乌泰的大法官任职,已经到了第二个五年时期。
这两年,身体的原因,许多事务都是大岩桓帮他在处理。
尤其是《华夏法典》的修订。
这部法典,消耗了南京府近百人的精力,花费了近十年的时间,整理了中外历史上无数的法令条文与资料,终于基本成稿。
这个法典,包括一部民法、一部刑法、一部讼诉法还有一部商法。试行了两年之后,又进行修缮,算是基本完备了。
现在需要完善的,还是法官的制度。
在赵权的劝说之下,大岩桓父子终于同意,让大岩桓放弃军职,准备接任大法官。
对于这个职位,赵权的理解是,不需要有多么专业的能力,但是必须要公平、公正,而且知人善用。
不仅要教会所有的法官以抵挡住各种利益的诱惑,还得知道,如何去保护这些大小法官,让他们可以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如何维护律法的尊严之上,而心无旁骛。
今后,南京府所辖之地,刑狱将从政府管理中彻底剥离。所有司法相关人员,归大法官直接管理与任命。
各地政府官员,对于所有的案件审理,有权旁听也有权提出异议,但不得进行任何的干涉。
大法官辖下,分立民事法庭与军事法庭,互不隶属、互不干涉。
为了可以更多的培养出所需要的法务官员,海东高等学院与军事学院中,各自增设了一门法学系。
赵权希望,在十年之后,所有的法官,无论民事与军事的就职官员,都必须拥有法学系的正式毕业学历。
缉侦局,被一拆为二。
南京府管辖地之外,所有情报监察交由陈耀的缉侦局负责。
管辖地之内,则设立监察部,由高正源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