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内普醒来了。
温暖,舒适,这是他的第一个感觉。
耳里似乎还响着空袭警报带来的嗡鸣,然而他毫无疑问已经脱离了那个环境。
此时他躺在一张宽阔的大床上,盖着又轻又软的被子,睁眼盯着天花板上的顶灯。他眨了眨眼,坐了起来。
这是一个陌生的房间,收拾得很舒适,难得地还不显俗气。他翻身下床,到窗前撩开窗帘。外面天光渐亮,极远处能看到城市的剪影——这里是伦敦。熟悉的地点让斯内普稍微放心了一些。他回过头来打量房间的细节,可一看之下就发现了不对。
他刚刚躺着的大床显然是一张双人床,上面并排放着两个枕头,两张被子。他走进卧室连着的盥洗室,发现洗手台上放着两套牙刷。他低下头,见自己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个指环。
斯内普背上开始渗出冷汗——这个身份,似乎结婚了。这可大大不妙。
倒不是说他恐婚,实在是瑟莎的卑鄙他已经领教过了。以那老女巫的无耻,这个身份的妻子肯定不能是玛莎——不然这一关也未免太简单。而以玛莎的个性,如果自己是有妇之夫,别说亲吻了,只怕拉拉手都是绝不可能的。
他撑着洗手台,抬头看向镜子,镜中人的年龄与现实中的他相差无几。冷静,他对自己说,想办法,都到第四关了,我答应过玛莎要赢,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的。
他深呼吸了几次,用冷水洗过脸,换上床尾熨平挂好的西裤衬衫,往卧室外走去。
咖啡和食物的气味飘进连着客厅的走廊,客厅里有人行动的声音。斯内普停在了客厅外。他有一些不敢迈步,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走进客厅,自己将面对一个什么样的人,而自己又该如何应对。
杯子和碟子轻轻的碰撞声响起,他知道自己终归不能一直徘徊在这里,定了定神往外走去。
客厅里果然有一个女人。她正背对着他,看不清面孔,只能看到烫成了波浪大卷的半长黑发,还有一小截洁白细腻的颈项。这女人穿着一袭粉蓝的连衣裙,腰线掐得细细的,裙摆优美地撒开,拂着纤细的小腿,而一寸半小猫跟的细跟尖头鞋衬得脚踝格外精巧优美。
听见背后的脚步声,她回过头来微笑,早晨的阳光在她的面庞上和眼睛里跳跃。
“早上好,早餐已经准备好了。”她柔和地说。
斯内普真没想到,他有生之年还有看见玛莎打扮成一个五六十年代麻瓜中产阶级家庭主妇的一天。他梦游般走到餐桌旁坐下,愣愣地看着端上咖啡的玛莎。她的嘴唇涂成了可爱的浅玫红色,唇线描得一丝不苟,睫毛俏皮地翘着,在蓝裙子的映衬下,眼睛蓝得更纯粹了。
眼前一幕无一处不美,可斯内普的第一反应是觉得怪异:这整个温馨粉嫩,宛如五十年代画报的氛围,颇适合电视广告里肥白红润、傻笑出八颗牙齿的麻瓜,但无论和他还是玛莎都风格大大不搭。他的第二个反应是警惕——玛莎不但是他妻子,还大清早就打扮得和天仙一样忙前忙后伺候他,这待遇太好,不由得他不警惕。然而任他怎么观察,都没发现漏洞——眼前这早上六点半就已经妆容精致的姑娘的的确确是玛莎,连撩头发、倒水这些细小的习惯动作都一模一样。斯内普渐渐放下了警惕。无论瑟莎的奸计是什么,至少眼前的境况比他预想的要强得多——玛莎和他毕竟是夫妻,这其中可操作的空间就很大。说不定——他抱着微小而稀少的乐观期望——说不定瑟莎已经回心转意,决定不再为难他们了。
警惕和初来的怪异一去,斯内普就开始有点享受眼下这陌生却温暖的家庭氛围了。
咳,别说,玛莎这么打扮还怪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