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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曹是县兵的驻地,也就是广都县的城防军营,这里长期驻扎着四千人的兵力,由县尉直接统辖。
还有一千,则是由兵曹掾,也就是那个爵为公乘的老者所统辖,负责日常夜间巡逻和城上布防。
当张仲到达军营之外时,就看见了当初斩杀尚时,悬挂在市场的那面玄黑色的军旗。
而其下,几千人呼喝连天,正在进行着常规的训练,左而右之,前而后之,旗举则起,旗按则伏,秩序俨然。
索招看了一会儿,侧身对着张仲说道。“再过数月,这里就要换人了。”
张仲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这涉及到秦国的徭律。
徭律规定,秦国的兵役不是一家人只出一个,而是留最小的,其他孩子相互轮换,如果有大战,服兵役则是去前线参加战争。
没有大战,兵役就是这般,在城中接受训练。
对于这些接受训练的兵卒,还有那些服徭役的隶臣民夫,都归属于这一套专门的律法,徭律来进行管理。
而之所以秦国,会出现这样的规定和律法,则是因为一句话,“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说来可笑,这句话原本是儒家的孔子提出的,但他所看重的国家却没有做到这一点。
相反,他最抨击的法家,却对此深以为然,并将其纳入了实际行动当中,还规整出了一套完整的律法。
而正是源于对这句话的奉行,秦国才能每临大战,则民皆兵,以一国之力,能抗山东六国之兵。
每临惨败,也能在国内迅速的补充兵员,不过一两年的休整,便能卷土重来,再次出兵数十万,用以攻城略地。
数十年间,打得六国苦不堪言。
“届时,我应当也会来。”
索招笑了笑,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到时候,汝,说不得就是屯长了。”
张仲正要开口,就见到几位大人已经走到了军旗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