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像野兽一样的呼哧喘息擦在耳边的触感,火热而又侵略,相比起来,对面岩石般静静伫立的斯内克态度很沉默,但都一模一样的令他惶恐不安。
莱默尔摸了摸参孙绞紧的手臂,侧脸对那头红发耳语几句:“我没赢你么?大人,说谎不是好习惯。”
参孙收臂收得更狠,要勒断他的腰。
“莱默尔…”参孙压抑地呢喃。
“我先前只看上了您的身体和技巧,刚才那瞬间倒是心脏加速了一下。”
莱默尔轻轻地笑,修长苍白的手指覆盖上参孙的手背:“想摸摸我的胸口吗?让你确认是不是我输在你手里?”
莱默尔的手也没用多大力气,轻轻松松就把参孙粗壮的指骨掰下来了,虚虚地搭在自己的心脏前。
隔着薄薄的皮肉,掌心里跳动的心脏没有设防,暴露在野兽凶猛的爪牙下,只消指尖微微一探,就能剜出一条脆弱的生命。
心跳明显偏快,立刻安慰了参孙。
至于那心跳加速的原因是恐慌还是心动,他无权知晓。
“莱默尔,你真是让我疯狂的妖精。”
参孙闭眼长出了一口气,浑身的刺都收敛回皮里,按住莱默尔的腰和胸口,对准那封浅色唇咬上去,尖利的犬牙在唇角留下了一枚钉子似的深艳小红痕。
他用命令式的语气说:
“这次抵消了。以后凡是谁在我面前说美色兰,我就为你揍那个人,但其他时候你不可以乱来。”
这话看着硬气,实际上却很软。
莱默尔嗯地应了,参孙拉起他的手牵他离开。
对面马路站着的人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莱默尔向后瞥不见军官的身影,却有种直觉,对方还没有离开。
参孙驾车加到最高速,绕着首都兜了几个七扭八拐的圈,把莱默尔送到一座隐蔽的地下居所,他把车开进地下车库,打电话给老板后等在车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