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被夹在车里车之间,堵在狭小的缝隙里,已长达数周之久,一个个瘦骨如柴。
王徒随手弄死几个,走着,走着,忽而驻足不前。
视线里是一位长发披肩的丧尸,它或许曾经貌美如花,但在此时,皮肉紧贴着骨头,椎骨前倾,很难再看出人样了。
它脖颈处,挂着一串项链,足足拇指粗细,是黄色的。
寻常人辨别黄金,除了观察颜色,恐怕再无别的方式。
王徒也是如此,他的出身造就了他与这些华而不实的奢侈品无缘。
虽爱,却不敢靠近。
而且小时候看多了电视剧,还经常心生遐想……
自己什么时候能捡到一块金子,就拿去卖钱,给自己买好吃的,给家里建大房子。
成年后,挣钱那么难,就把不贴合实际的想法纷纷抛之脑后了。
不曾料到,在末世来临时,还是得想法设法拥有它。
金子呀,在以前代表着荣华富贵;至于现在,它同样是让人眼馋的金点券。
王徒眼神发亮,一个大跨步冲上前去,就要去摘那丧尸脖间醒目的金项链。
它还不肯,试图进行反抗,被见钱眼开的王徒翻手刺死。
取下来,先掂一掂,好家伙……最起码六两起步。
转念一想,不会是假的吧?
琢磨着,觉得应该不可能,现代人哪有那么肤浅。
再者说,哪怕是铁的……也能拿给“基地”兑换成点券。
装进裤兜里,再把它的耳环、戒指脱下来,一一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