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初鸿来这唱了多久的歌,白斯明就来这捧了多久的场。
酒吧里光线很暗,顶灯暧昧地打在男人看不出表情的面上,镜框随手放在酒杯旁,强势若有似无地从解开的领口散出。
说出去,任谁都不会相信他是附近重点高中教书的语文老师。
自从谢初鸿从学校搬走,他也不在学校落脚了,除开带女儿、加班的日子,每逢一五七谢初鸿驻唱,白斯明必来。
台上少年身形颀长,敛眸微微佝偻着腰,一腿屈膝踩高脚凳,一手懒散扶着麦克风,一张素净的脸蛋被头顶低矮的帽沿遮去大半,什么花样都没有,只是平和地坐在那等前奏,然后开口唱。
“I’mughingoside
gontheinside
CauseI’msoihyou”
跟他定坐高脚凳的演唱姿势一样,入耳是少年一贯冷清的唱腔,每次唱的都是白斯明没怎么听过的英文歌。
也不知道是英伦民谣还是布鲁斯,无论多跌宕激昂的配乐,都能在他气质独特的嗓音下被打上“谢初鸿”的标签,那点超出年龄的暧昧像是与生俱来,甜蜜又哀伤,总让人听着听着就入了神。
虽然他跟谢初鸿昨天才闹了不愉快,但每出一次学校大门,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就会默契地自动格盘一次。
从某些角度来说,他们两个是像的。
不比其他表演或是乐队嗨歌,谢初鸿唱歌的时候舞池里一般没什么人,氛围更适合安静调情,好这口的,都会特地挑在他驻唱的时间过来。
——有人端着酒来找白斯明搭讪,白斯明扫了眼对方干净的长相,没拒绝。
来人看着年纪不大,估计是隔壁大学城的学生,脖子上戴着黑色的chock,皮肤很白,即使灯光昏暗也能看清他脸上因为紧张泛起的红晕:“我注意你很久了,你每次都一个人。”
“听歌才来。”白斯明翘起搭在杯口的食指点了点台上人。
来人面上更红了,磕巴道:“是、我发现了,所以觉得你说不定会喜欢我。”
听出潜台词,白斯明唇角浅浅勾出一个弧度:“你们两个可不是一个类型。”
青年刚想再说点什么,就听耳边歌声停下,靠近舞台的位置骤然响起一阵热烈的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