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刚才的事,纪瑶没脸再去胡婶子家了,跑到半里外的另一处邻居家,出高价买鸡鸭。
好说歹说,拿出五两银子,换了五只鸭子。
胡婶子家的半大小子在院子里瞧见了,隔着木栅栏骂道,“辛辛苦苦养大的鸭子,便宜了那只贼秃鸟!下次再敢跑到我家偷吃鸡鸭,当心叫我逮住,剁吧剁吧红烧吃了!”
纪瑶当做听不见,把鸭和鱼一锅炖了,充作乌辛的晚食。
吃饱是肯定不可能了,至少填填肚子,叫他不要半夜饿得丧失理智、出去生啃凶兽就好。
临睡之前,她按照惯例,把全部家当从玉花生坠子里面掏出来,又数了一遍。
从前带着小凌在凡人城镇讨生活,那时候小凌年纪幼小,她还未筑基,赚点钱不易,手头非常拮据,恨不得一枚铜板掰开当做两个使。
后来她总算炼气大圆满,成功筑基,总算当得起凡人带着敬畏之意的一句‘纪仙子’,可以做些法术道场,也可以抓捕些流窜为祸的低级妖物了。
再后来,手头稍微宽裕些,她就惦记着存钱。起先一贯钱一贯钱的往坠子里存,后来五两银子十两银子的存。
总觉得省着点花用,多存下些,将来会过得更好。
——当时谁又能想到,靠近仙门宗派地界的城镇,是用灵石结算物资的呢。
五两银子,在凡人地界,至少能够花用两个月。
到了这麟川城外,五两银子,只能换五只瘦鸭。
想起被圈在河边的纪凌,纪瑶心里升起一丝懊恼。如果当初舍得把这些铜钱银两拿出来花用,吃好喝好,小凌也不至于被她养歪了,小小年纪一头掉进钱眼里……
她在心事中沉沉睡了过去。
没想到,睡到半夜,左邻右舍又被胡婶子的惊叫声惊醒了。
“天杀的贼秃鸟啊!”
胡婶子披头散发,扑坐在自家院子的泥地上,又惊又骇,拼了命的抱着自家儿子抽搐着的两条腿,试图从乌辛的长喙下把儿子夺回来。
眼看自家儿子的脑袋都被吞进那巨鸟的大嘴之中,胡婶子一边撕扯一边放声大哭,“吃人啦!纪家养的是什么妖怪哟!头一次见面,我就觉得这贼秃鸟不是个好东西,你们信誓旦旦说是家养的,只吃熟食,不吃生肉,你们骗我!大家快来救命啊,贼秃鸟吃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