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起脚,踩在柔软奢华的沙发上,丝滑的裙摆从腿侧滑落,露出了里面我们特遣队制服的长裤。
身边的“白墨”眨眨眼,随手拾起我滑落的裙摆又给我慢慢拉回去,遮住我里面的长裤。
我冷睨他:“干嘛,我里面又不是没穿!”
他看看我,眨眨眼,说出了三个字:“不和谐。”
我瞪大眼睛看他,他是认真的?他是觉得我汉服配运动裤不和谐,所以忍不住给我遮起来的吗?欧沧溟什么怪癖?知道他有点强迫症,难道这也是他犯强迫症的一个点?
他在我的瞪视中慢慢转回脸,脸上是白墨做错事不敢再来招惹我的乖巧神情。
我再瞥眸看向那个美国大块头,他跟我们说话用的是汉语:“你汉语说得不错。”我随手拿了一块桌上的蛋糕。
他看上去比刚才那副“死相”好了很多,整个人看起来大概二十六七岁的样子,但美国人会比较显老,不像我的司夜老师,二十七八岁,依然肤白俊美,比小鲜肉还要鲜美一分。而这位,就看起来有点像沧桑大叔了。
“谢谢,汉语是必修课,现在汉语也是国际通用语了。”他低下脸抿抿唇,像是还没有完全恢复特遣员应该有的状态,“对了,我是美国特遣营突击队的队员:威利斯。”他向我们伸出手。
我看看他,和他握了握,拍拍身边的位置:“坐吧。”
他点点头,坐了下来,摸了摸脖子里的项圈,像是才发觉自己还戴着,随即紧握项圈,他身上肌肉也立时绷紧,“啪”一声,那钢铁的项圈像是纸做的一样被他轻松掰断,然后扔在了一边。
“呼”他松了口气:“我真是太怂了,给我们美国特遣队丢脸了,我被抓的时候,脑子有点放空,因为……我很怕死。”他那副样子不像是玩笑。
“为什么?”我身边的“白墨”问威利斯,因为特遣队员里,很少有人会说,我很怕死。因为当我们进入特遣营的那一刻开始,每个特遣队员就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我们是星族里的战士!
威利斯变得沉默,然后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但是,什么都没摸到,他自嘲地笑了笑:“我真是太蠢了,我的手机已经被没收了……”他的样子还是有点失魂落魄,真如他所说,他因为忽然成了猎杀团的猎物而大脑一下子空了,这不像一名特遣队员该有的质素。
“不然,我真想让你们看看我可爱的女儿琳达,她长得就像一个小芭比娃娃。”他继续说了下去,而这句话,才让我们有些惊讶,似乎开始明白他的“放空”,他所表现出来的与特遣队员完全不同的模样是因为什么。
在说到女儿时,威利斯的脸上开始浮出了开心的笑容:“我每次出任务,她都会说,哦,爸爸,你是个大英雄!”他说到最后,还有些自豪与骄傲。
“白墨”点点头,不再多问,我们心里都已经明白威利斯为什么那么“怕死”,为什么会是刚才那副“死相”,因为,他舍不得丢下自己的女儿。
如果他无牵无挂,我们相信他,他绝对不会怕死。
“琳达的母亲……和我一样,也是特遣队员,但是……呵……她比我厉害多了,她可是正式的特遣队员,还是一位副队长。”威利斯的脸上露出了骄傲的神色,“她的能力是超音速,还能引起音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