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三天的时间试图了解周遭的世界,但信息量实在太大了,我无法全部记住它们。

    此外,我相信还有很多的隐秘,并没有浮出水面。

    我把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花在王室图书馆的书上,想尽可能多掌握一些有关这个世界的知识。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我自然而然地掌握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和文字,但管他呢,我可不想成一个文盲。

    一声尴尬的咳嗽响起,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盯着莫尼茨上尉看了好几分钟,于是整理了一下思绪。

    “我明白了,我衷心希望我的叔叔能够尽快找到幕后凶手。”

    莫尼茨有些许伤感地低下头,但语气极为坚决,“他会的,无论凶手是谁,都会被揪出来并被砍下那肮脏的头颅受万人的唾弃!”

    于是我登上了蒸汽机车,前往此番的目的地。

    我把注意力转移到窗外的景色上,枯黄的草地上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雪。

    显然现在这辆蒸汽机车正在一处斜坡上爬升,我身边的背包滑到了一边,我只好用手摁住它,使其固定。

    我现在的大部分财产都在这个里面了:几件换洗的衣物,一瓶黑墨水和几只鹅毛笔,以及一沓书写用的纸张。

    同时还有少量的钱财以及一把“祖传”的匕首,据说是韦尔乔伯爵送给我的,以此证明我是他合法儿子的信物。

    这是一把精致但稍显有些大的匕首,金属握柄的底部雕刻着一个狼头。

    狼,实在是很典型。至少我所看过的一些西方影视剧里,北方贵族的家族纹章几乎都是狼。总比海象或者企鹅之类的好。

    还有一把五发大口径左轮手枪,被我放在了行李中,腰带上则套了一把口径较小的。

    上一任王子是个十分喜欢枪的人,这点我很欣赏。至少证明他不是喜欢被花丛簇拥的娘炮,而是个混迹在火药味里的爷们儿。

    王子的房间里面有近百种不同的枪械,我从中挑选了两把看起来最方便上手的——我并不会用枪,但没吃过猪肉也算见过猪跑,要把子弹打出去应该不难,打不打得准我就不好说了。

    每个学员都可以带枪到学院中,霍格沃兹的入学指南里面甚至还极力推荐了几款左轮,我有些阴暗地想着,学院和军火商之间,在背地里估计是有什么肮脏的交易吧?但这跟我没什么关系,也正因如此,我才一下带了两把左轮手枪,还有相当可观的弹药。

    被佩戴在腰间的这把左轮,口径8.5埃勒——这是这里的计算单位,看起来也就六毫米不到,据说可以射穿犀牛的头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