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飞扬不可能同意陈利民的说法,将农药厂增值的部分全都算给利民化工厂,农药厂是集体企业,包飞扬要是这样做了,纪检部门肯定要请他去喝茶。而且陈利民这样的要求也完全没有道理,这就好像一个快要倒闭的企业聘请了一个职业经理人,这个经理人带着自己的团队进驻公司,让公司起死回生,总不能因此就将整个企业都划归这个职业经理人。陈利民和利民化工厂就是这个职业经理人和团队,他们确实对农药厂的起死回生,以及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但不能说农药厂就是陈家或者是利民化工厂的,这在法理上说不通。
更何况,利民化工厂也借助农药厂进入了农药生产领域,农药厂依然生产农药,而利民化工厂则进入了合成农药中间体的生产,然后逐渐发展成为华东地区比较大的农药中间体生产厂。如果没有农药厂,没有红帽子,利民化工厂也发展不起来。
包飞扬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大家都需要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和妥协,包飞扬不会死咬着农药厂是集体资产,那就一分一毫不能损失,陈家对农药厂的贡献还是要承认的,但是陈家的要求他也不可能答应。不仅仅是农药厂不可能全部划归陈利民所有,就连利民化工厂,当年戴了红帽子,享受了红帽子的便利,现在要改制成为完全的私营企业,利民化工厂也必须给集体一定的补偿。
陈家有很多人不甘心,认为集体在利民化工厂的发展过程中,并没有给予任何投入,现在还要从化工厂身上挖下一块,这不合理。
但是正如包飞扬所说,大家要尊重历史,在其他地方改制的过程中,不乏将红帽子企业直接收归公有的,因为从法理上来说,当初私人企业挂靠集体,不少企业就变成了集体企业,那如今集体申明对企业的产权,是完全合法的。
类似的案例,也是闹出了不少矛盾和事情。
陈利民对此也是清楚的,他知道很多地方的红帽子企业都没有发还给个人,当然大部分红帽子企业还是还给个人了,这其中涉及的因素就比较复杂了。陈利民也想私底下找包飞扬和区里的领导沟通,不过包飞扬现在主抓企业改制工作,得到了熊必红的支持,其他人很难插手,而包飞扬又明确拒绝,要按规定执行,几次碰壁以后,陈利民也是知道这条路走不通。
而经过包飞扬的一番解释,陈利民也是不得不接受了那番尊重历史和事实的说法,他不接受也没有办法。他不接受,利民农药厂乃至利民化工厂头上的红帽子就摘不掉,企业就是集体的。与其这样僵持,还不如舍弃一部分损失,彻底解决这个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