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古人打开新思路,不止要踩四脚,还要找块砖!(1/5)
第214章古人打开新思路,不止要踩四脚,还要找块砖!
嬴政冷哼一声。
“这位妇女是什么行为暂且不论,这歹徒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强迫妇女行不轨之事,死了也活该!”
大秦对这种人,往往会对其施以肉刑。
扶苏亦是眉头一皱。
“这种案件不值得讨论吧?”
“这名女子当然属于正当防卫了。”
“若是她不将歹徒推入粪坑,她势必清白不保。”
“若她没有跺那几脚,任由歹徒爬出,歹徒恼怒之下,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
“甚至我觉得,她直接将其杀死,都是情有可原。”
......
李世民眉头紧锁,不解地说:
“明明是这名男子犯了强奸罪,为何会与这女子扯上关系呢?”
实际上,在唐朝之前的法律体系中,并未有单独的强奸罪这一罪名。
大唐将强奸罪与通奸罪等罪行区分,并详细记载于《唐律疏议》之中。
根据大唐的法律,如果妇女是主动与男子通奸,那么将按照通奸罪来处罚。
然而,若妇女起初遭受强奸,但后来出于无奈顺从了男子,这样的情况也同样会被视作通奸处理。
简而言之,要构成强奸罪,必须满足妇女自始至终坚决反抗,使得男子无法得逞,或者妇女在被打晕、打伤后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