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爷,和胜和的龙头,但外面的人一般叫他马王。
因为他会养马,也会练马,更会看马,就是那些欧罗巴人,也少有他那样的技艺。
远远看上一眼,便能知道一匹马的性格如何,脚程怎样。
凭着这本事,他曾在跑马地连赢九个杯赛,杀的那些洋人骑师脸上无光。
在围场之外,他也是九龙有名的大捞家,烟土,军火,桃色产业,全都沾了一手,大捞特捞。
几乎整个九龙的巡警都收过他的黑钱,除了罗维。
因此,他们对彼此都是印象深刻。
只是罗维记得,几个月前马王还是那个一拳能打死马的江湖强人,而不是眼前这个坐在轮椅上,面容颓丧的老头子。
“神探,我听说了,整个九龙的警界都被翻了个遍,就你没事,每天坐在杂物调查科里喝奶茶,真有你的啊。”
罗维冷哼一声,“我没你那么好命,可以一天到晚坐着。”
“等等,这场马马上就要开跑了,你不看?”
因为她选择了一个不叫自己后悔一辈子的做法,像我,被打两枪我不当回事,可当时没帮阿胜出头,只是坐着这件事情,却总叫我在晚上睡不着。
说着他便要走,马王却再次叫住了他。
“那个我真拿他当儿子的,他被山本正仁干掉了,我没胆子,也没心气去为他报仇。
“随时可以。”
马场的包厢都是有身份的人才能订到,不如说整个主看台的上层都是如此。
“如何,现在可以上我的包厢聊聊了吗?”
马王摸了摸双腿,脸上满是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