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当天,林响早上八点就醒了。
两个损友提着东西上门帮他搞造型,偌大的客厅被折腾地乱七八糟,丝毫看不出家政阿姨打扫过的痕迹。
徐盘一边选衣服一边说:“你们约万达干啥,那里没啥好玩的。”
张欲说:“对啊,居然不约在酒店,林响,你开始装了。”
徐盘跟着揶揄:“天呐,我们响不会打算认真谈恋爱了吧!”
张欲在旁边笑得不行,林响一脚踹过去,“你俩一天不损我会死啊!”
徐盘耸肩,把挑出来的衣服丢给他,“这套和你身上那套,二选一吧,我觉得都可以!”
林响身上穿的是件圆领竖条纹长袖衬衫,衣袖半卷,里面搭配淡黄的细绒衫作内衬,裤子是亚麻系浅色,皮带把衬衫束住,恰好勾勒出他足够纤细劲瘦的腰身,整体看上去非常柔软舒适,用张欲的话来说,就是一眼能结婚的对象。
换上手里的,是足够厚实的高领毛衣,颜色介于浅灰和米白之间,胸前的毛线被编织成倾斜交错的环形,图形延伸至背后,给人以视觉上的错觉感,内搭是正经的衬衫,淡淡的花纹镶在丝里,下半身的深色长裤很净,极细的竖白条纹很好地修饰两条细长笔直的腿,靴筒一套,简直把冷淡风演绎到极致。
林响反复对比半响,说:“我穿这身会让你们想撕掉我的衣服吗?”
“不想。”
“撞号了宝。”
“可以回答得再快一点。”
林响翻个白眼,精致白皙的下巴从高领毛衣里抬出来,漂亮的眼睛微微眯起,审视镜中的自己,“总感觉这身差点味道,你们看看差点什么?”
徐盘从手机里抬头,“差啥?”
张欲翻着白眼侧身倒下,“你就挑吧!不如什么都不穿去见面好了!”
林响不理他,自己去衣帽间挑了几条围巾和帽子,尝试把细节也做到完美,灰色的贝雷帽戴上,全身的色系达到统一,林响双眼一亮,有感觉了。
“还有没其它贝雷帽?其它帽子?这个色系的就可以!”
“在底下吧,你翻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