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高三时的女朋友是个金发大波的啦啦队妞,用你哥们的话说长得“超——正——”,她在和你交往前,已经带走了半个橄榄球队的童贞,你对此倒不是很介意,只是想和她尝试一下,确认自己是不是只能对男人硬得起来。
她的技巧确实很好,先给你口了一次,接着就把你给骑了。
你们都从性交中获得了快感,你却并不感到开心,因为你的心里仿佛有一个黑洞,肉体的快感再多,也填不满它的胃口,据此你确定你对女人是真的提不起性趣。
后来你们就和平分手了。
再后来你遇见了莱斯特,才明白爱是一种贪婪的欲望,不仅想要灵魂,还想要肉体,缺一个都不肯善罢甘休。
你不仅觊觎莱斯特的灵魂,还无时无刻不觊觎他的肉体。
可惜你连装成好哥们和他互相打个飞机都没可能。
他活得像个没有欲望的圣人,你怀疑他甚至不手淫——这对于年轻气盛的大学男生来说简直不可思议,要知道你的室友一个礼拜要撸上五次,直到他有了女友。
他的发色瞳色肤色都那么浅,天生就是个冰美人,除非必要,从来不对别人展露笑颜,那菲薄的无情的上唇,还有那冷淡得要命的神情,仿佛没有一个人可以进入他的眼底。
你依然无数次在旖梦里见到他。
也许苍天真的不负有心人,你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
那是大二的圣诞假期,你因为橄榄球的训练耽误了几天,所以回去得比大多数人都晚。
你训练归来,看到309的灯依然亮着——莱斯特也和你一样没有回去。
这有些奇怪,因为莱斯特家就在纽约,没道理放着舒服的家里不呆,住在逼仄的宿舍里,你决定跟他道个别,顺便预祝他有个美好的假期,于是你敲响了309的房门。
宿舍的走廊里空空荡荡,往常那群吵吵闹闹从不消停的年轻人跟人间蒸发似的,一下子都没了踪影,四周安静地令人惊慌。
门一开始就没锁,你才敲了一下,就缓缓地打开了。
莱斯特软软地靠在床头,两腿交叠在一起,看向一侧的窗口,你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里除了深沉的夜色一无所有。
他的指间夹着的烟草散发出袅袅烟雾,但那并不是香烟的味道。这味道你并不陌生,你高中的时候,有几个队友就会偷偷地抽,这是大麻。
一支烟烧到了尽头,火星就要烫到他的手指,他一定是抽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