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伦敦,天气很好。
遥远的天空,万里无云。
金色的阳光,洋洋洒洒而下。
整个世界,仿若皆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边。
温暖又明媚。
伦敦是非常著名的世界旅游城市。
这里,与十二帝国的城市不同。
作为♯人口密集的国🎫际都市,这里的生活🅤🈤节奏不似国内的那么急促繁忙,而是缓慢又浪漫的。
伦敦是宫梵玥最喜欢的城市,没有之一。
为什么呢?!
并不♯是因为它轻松又惬意的生活节奏,而是……他来英国做访问的时候,纳戚芬女皇第一次带他参观伦敦最标志🖶🗉性的建筑时,但凡浩浩瀚瀚的车队经过的街道,总是能瞧见成双成对的情侣,手执手的在街道与河畔散步。
他们的身影,映着漫天的金色阳光☘⛔,落在浩瀚无际的蓝🏵天白云🂁🝤里,美好得就像童话一样。
宫梵玥并不是钟爱情情爱爱的人。
可🏗🚒是,两年前,与🎫时念卿有了过多的交往后,那一年,他来这里做访问,便彻彻底底🌍♘爱上了这里的阳光与河畔,街道与人群。
他甚至设想过很多带时念卿来伦敦的场景。
如今,她终于来了。
然而……
宫梵玥坐在黑色轿车的车厢内,视线透过📂😀黑色的车窗,落在静静坐在台阶上📮🞐📒的女人。
今日,金色🂃🌄☏的🔲阳光,火红火红的。但是,映在时念卿的身影上,却显得特别孤寂,那刹那,连阳光都🞒褪了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