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骆逍一定以为自己是穿越到某部恐怖里。

    镜中的脸刷着十层墙□□,猩红嘴唇大概是用掉一整管口红,眉毛被完全剃掉,粉红眉笔画出两道粗粗大平眉,假睫毛没有粘好一半垂下来严重遮挡视线,尽管如此,右额前拳头大小的红色印记和半边脸的斑斑血迹还是扎眼。

    十秒钟后,骆逍反应过来。

    镜中那张恐怖的脸曾经是原主的现在是他的。

    除了惊悚的妆容,骆逍身上还穿着粉色连衣裙。设计连衣裙的人似乎是少女心爆棚,连衣裙从头到脚满是粉色蝴蝶结,从镜里看骆逍就好像是被一堆蝴蝶结给包围。

    在短暂的窒息后,骆逍明白自己是穿越进一本耽美里。原主和骆逍同名同姓同年龄,但二人的经历和性格都相差甚远,所以骆逍看时完全没把自己带入进去。

    “哐当!”

    门被粗暴地撞开,一个身穿白色紧身衣裹得像丧尸的男人提着医药箱火急火燎跑到骆逍身边,从医疗箱里找出绷带和消毒水,然后清理骆逍额头上的伤口。

    “我说骆逍,你的性格太犟了!咱们现在是啥子情况?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就忍一点吧。”

    消毒水碰到伤口疼得骆逍差点骂出声,但是他忍住了,任由男人帮他处理伤口。

    男人和骆逍是同队的队友,名字叫郑非仁,虽然长相跟偶像没多大关系但凭借另类的舞台风格还是收货一丢丢粉丝,比微博评论基本为零的原主好一些。

    郑非仁包扎的岂是一个丑字可以形容,骆逍看了也没有介意,毕竟再丑也丑不过他本身的装扮。

    骆逍抬手按按纱布,内心感慨要是留下疤痕,还能当偶像吗?

    原主的职业是偶像,糊穿锅底的偶像。

    “唉,骆逍,我说的话你听进去没?凡事能忍就忍,最后伤害的还是你自己。”

    郑非仁拉过板凳坐到骆逍身边絮絮叨叨说着,骆逍已经在心里把这段剧情回忆了一遍。

    原主他们之所以打扮成这样是为了讨某位富家少爷的欢心,若是换作别人原主可能就忍了,可这位富家少爷偏偏是他的情敌。于是原主越想心里越憋屈,终于选择撞墙自尽。

    骆逍正想着,房间又走进一个男人。走进来的是一个矮个子中年男人,满脸凶相,看到骆逍后嘴巴都要撇到天上去。

    男人手指骆逍骂道:“看你这衰样!赶快收拾收拾,别让贺少爷看到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