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接触下来,朝暮发现魔族的人身上都有一股奇怪的狐臭味,他猜测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们才会热衷于用熏香,不过那脏辫男说自己和陆知涯身上有香味,那就很奇怪了,他们根本什么都没用。
朝暮用眼神示意陆知涯:会不会穿帮?
陆知涯倒是不怕,也用眼神示意朝暮:既然送上门来,不妨跟着去看看,说不定还有别的线索。
于是二人就这么被脏辫男子半拉半拽地劝走了。
他们进了一家酒楼。
魔域的酒楼还有人唱小曲儿。
其实一直以来,魔族就是自由、奔放的代名词,虽然这座魔城和朝暮一开始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但民风却是不出所料地开放。
起码要比修仙界开放得多。
魔域的人皮肤都偏黑,打扮也偏夸张和明艳,很多女子的衣服布料非常轻薄,露胳膊露腿更是常有的事。
而且更令朝暮意外的是,来酒楼消费的竟也是女子居多。
脏辫男子带着朝暮和陆知涯在大堂偏角落的地方坐下来。
陆知涯方才用方法从脏辫男子口中套了话,知道那脏辫男子叫敖登,而朝暮这张脸的名字叫加穆,陆知涯则叫索及,朝暮不敢多说话,陆知涯倒是和这个敖登聊了起来。
陆知涯问敖登:“敖登兄最近如此闲赋,竟还有空到酒楼里听曲喝酒,看来日子过得不错啊!”
敖登竟接话了,他摆了摆手,像是颇有些烦恼:“别提了,就是因为累,才想到来酒楼里找乐子嘛!”
陆知涯问:“哦?何出此言?”
朝暮不得不佩服陆知涯,他一番问话不动声色,不远不近地寒暄,对话内容适用于任何情境,基本上不大容易露馅,很快就从敖登嘴里掏出了有用的信息:“最近皇宫不是招苦力吗?我和几个兄弟就被他们拉去了,天天在那儿搬石头。”
“搬什么石头?”陆知涯问。
“你不知道?”敖登的表情变得古怪起来,前几天魔炎山塌方,落了好多巨石下来,把宫里的好些建筑都砸坏了,那些巨石都需要人清理呢!”
“原来是为这事!”朝暮也很快灵活起来,顺着他的话道,“倒是没想到啊!宫里的守卫那么多,魔王养着他们难道是吃白饭的吗?搬个石头竟还需要到外头拉人当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