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回小镇的路上,刘展的脑海里一直不由自主地回放着杀人的画面,他还记得扳手如何陷进了刘凯柔软的脑组织里、刘凯脸上的表情,以及滴到车座放脚处的鲜血。
这可不是什么好的迹象,他必须保持冷静和警觉。
现在地震振动器还没有到手,根本没有找到欧米茄档案室。
他告诉自己,杀刘凯只是简单的一步,接下来要做的,是蒙蔽邓志高的双眼,但是具体该怎么做呢?一阵车声将他猛地拉回了现实。
车声是从身后传来的,从声音看,车子是在往进镇的方向,没有人会在这种荒郊野地里走路,一般人看到他在这种地行走,都会觉得他的车子应该坏了,有人会停下车来,让他搭个顺风车。
刘展试图编造一个理由,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会在星期六早上六点半的时候从垃圾场往镇里走。
但是非常可惜,他一点灵感也没有。
他试图求助于启发他谋害刘凯的神灵,但是神灵没有回应。
在周围五十公里的范围内,除了一个垃圾场以外,什么也没有,而他恰恰不能说自己是从垃圾场过来的,因为那里有刘凯被烧焦的尸体和皮卡车。
汽车放慢了速度,离他越来越近了。
刘展克制住自己想压低帽檐遮住眼睛的。
我在这里做什么呢?我是来沙漠里观光的?或者是,我的车坏了,那又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到?其实我是出来撒尿的,那为什么要走这么远?
刘展在不停的给自己编制谎言。
虽然早晨的空气很凉爽,但是他已经开始出汗了。
汽车慢慢地从他身边经过,这是最新款的车型道奇,车身漆成了金属蓝,车牌是得州牌照。
车里只有一个人,是个男的。他可以看出,司机正通过后视镜打量着他,想看看他的底细。
说不定这是个休班警察呢,他感到一阵郁闷,不得不克制住自己的冲动。
汽车停了下来,又开始往后倒。
司机放下了近侧的车窗,这是个年轻的亚洲华夏人,身上穿着西装。他说:“嘿,哥们儿,需要搭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