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那种田地之中颗粒无收,百姓卖儿卖女换食物的场景,李忘忧便不寒而栗。
这大唐盛世,似乎也并不是那么美好。
自己这一家四口,又将何去何从?
其实灭蝗并不难,古代之所以蝗灾能够成为灾难,是因为古人迷信,将蝗虫称为上天的惩罚,不敢出手灭蝗。
每次蝗灾,百姓受迷信思想束缚,不敢捕杀蝗虫。却在田旁设祭、焚香、膜拜,眼巴巴地看着大片的庄稼被蝗虫吞食。
只要能让百姓相信蝗虫是可以捕杀的,其实蝗灾最多造成减产,并不会成为大饥荒大灾难。
想到这里,李忘忧忽然有些理解李二了,也许历史上正是因为李二带头吃了蝗虫,才让大唐官员与百姓敢于扑杀蝗虫,从而消灭蝗灾。
哎,自己可等不到李二出手灭蝗,那时候关中的粮食价格飞涨,真等到那时候恐怕家里四人都要饿肚子了。
自己也是猪脑子,为什么早没有想起这件事情?
李忘忧一脸愁容想着心事,贞观初年,粮食价格还很高,三百六十钱才能买一斗米。一斗米差不多就是十来斤,他们一家四口人省着点能吃四五天。
不确定蝗灾是到什么时候结束,就按一年时间存粮计算,他们一家四口人至少需要储存七八十斗粮食才能安然无恙度过这次贞观二年的蝗灾。
也就是说以现在的粮价,自己也需要最少三万钱左右的铜钱才能储备足够的粮食。
这还没有算上盐、肉类、蔬菜之类,全部算是估计得五六万钱才能买够能支持他们一家四口人吃一年的粮食储备。
早知道昨天那百亩良田就不应该归还抵债县衙啊,就算折价出售,自己也能够拿到二十来万钱,这能买多少粮食?
要是囤积一批粮食,等到蝗灾后粮价翻了几倍后出售,自己不就赚翻了?欠县衙的那两百万公廨钱不是分分钟能还清。
想到这里,李忘忧又在心底鄙视了一下自己。
大灾之年靠倒卖粮食发财,这种人都应该被天打雷劈,自己可不能干这种事情。
可是灾荒一起,原本打算酿酒赚钱这肯定不行了。
人都吃不起饭了,哪里还能拿宝贵的粮食去酿酒?真那么干了会遭天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