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西宝贝是布鲁斯韦恩的一部分,他选择暴露这一面给大众,一定有他自己的原因,以克拉克的经验,这个原因通常不会太好。

    原因。

    一个极其沉重的词语。

    克拉克很难用人类的价值观去判断一个人,因为他总能看到人类更深层次的东西,克拉克能理解罪犯为什么要犯罪,能理解好人为什么要做坏事,真正意义上的理解,一切皆有原因,所以在他遭遇悲剧时就会格外难过。

    如果在他们陷入绝望前,有人朝他们伸出援手,如果在悲剧发生前,有人能提前阻止——

    这是超人诞生的初衷。

    克拉克毫不吝啬自己的力量,他只是想尽可能地多为这个世界做点好事,毕竟他已经失去了一个星球,再经不起失去第二个,地球对他太好了,好到超人恨不得把地球装进瓶子里,再让每个人都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就在克拉克犹豫的时候,布鲁斯也在正大光明地打量着眼前的小记者,当布鲁西宝贝最方便的就是这个,他干什么都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布鲁斯总觉得对方刚才那句话好像不是单纯的推脱。

    克拉克肯特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任何一个身材健壮到克拉克肯特这样地步的人,都或多或少会有一些攻击性,就像公认脾气温和的金毛犬有时候也会拆家。

    但克拉克不是。

    他真正做到了毫无攻击性,把自己变成一堆软绵绵松蓬蓬的云,他把自己的好身材包裹在格子衬衣里,带着最土气的黑框眼镜,符合这个国家对传统价值观的一切描述,就是一个典型过头的出生农场的小镇青年。

    布鲁斯都能猜到克拉克的人生理想。

    在郊区买一栋不大的房子,和自己真正喜欢的妻子结婚,生三个孩子,再养一条狗,休息日会去和家人野餐、钓鱼、观看棒球赛……

    克拉克肯特的人生毫无出格之处。

    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会喜欢蝙蝠侠?

    蝙蝠侠的内核就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东西,恐惧、绝望、阴冷、暴力……除了疯子和一小撮希望靠喜欢蝙蝠侠而显得特立独行的人,没人喜欢蝙蝠侠。

    就连布鲁斯自己都不喜欢蝙蝠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