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听狗血的剧情,说来听听。”莫秀有些亢奋起来。
孟词宗露出苦涩的笑容,低头看着地面,转身去给两人搬来凳子,然后一边说道:“大学时我谈了个女朋友,原本打算毕业后结婚。”
“两年多前,也就是结婚当天,新娘还没落地就起价,在接亲途中突然增加彩礼,而且一增就是二十万,不然不下车,可我家只是普通家庭,为了筹办婚礼已经耗尽所有积蓄,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借了,哪还能再拿出二十万。”
“结果婚事黄了,新娘还没下车就跑了,我们一家在亲戚朋友面前丢尽了脸,并且还欠了不少债,父母变得抑郁寡欢,我不想给他们丢脸,发誓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于是就一个人到处闯。”
“我先去了挝国、缅国,最后来到了天竺,而且在这边一待就待了一年多,一直待到现在。我每个月都寄钱回家,到现在,所有债务都还完了,可还是没脸回去,所以一直待在天竺。”
孟词宗并非十二地支的人,只是流落到天竺的打工仔,或者说是流浪人。
两年时间,一个人辗转多国,可想而知,他一个人吃了多少苦。
听完孟词宗的经历,莫秀惊讶道:“现在还有这种事?”
彩礼的事,在华夏一直很流行,似乎永不过时。
孟词宗苦笑。
以前他只是看别人笑话,当这个笑话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才体会到别人的苦处。
“你做的是什么买卖?”孙宸问道。
在进门之前,孙宸看到孟词宗的院子里全是破铜烂铁,但孙宸不相信孟词宗是收破烂的,因为在天竺收破烂可没那么赚钱。
孟词宗压低声音道:“走私。”
莫秀立马露出奇怪的目光:“你一个走私的混成这样?”
瞧一瞧这脏乱的屋子,混的也太惨了。
“走私什么?”孙宸问道。
孟词宗道:“天竺药品,主要拿到缅国、挝国、越国去卖,得到的钱全都给我爸妈了,我自己没留多少。而且,我不能表现的太富有,不然要被当地的地痞盯上,所以表面上靠卖废品为生,不想引起他人注意。”
“就你这头脑,在国内也随便混吧,不至于来天竺搞这些事情。”莫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