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原文百来字的《沁园春》,三好薛生同志根本就不记得了,努力回忆了半天才拼凑出中间这一句好记的,把人家梁老的格调都降了大半……还好,这一句好歹很点题……
如果说开篇语的设置只是给了听众们一些新奇的感受,那么随着故事的进展,带来的无异于天翻地覆的震撼。
故事开篇三言两语就交待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言语风俗和此世十分类似的国度,正和异族作战,让人们想起了千年之前的某些场面。然后很快切入正题,是这个国家的大官卓仲廉回乡,一位出身于顶级正道宗门武当派的少年耿绍南随行护送。三言两语之间,便是绿林劫道,少年出手,兔起鹘落,绝技频出。过程紧张刺激,老者说得抑扬顿挫,人们听得屏着呼吸,手心里尽是汗水。
这样的江湖交锋,对于他们来说实在太有代入感了……在薛牧没推行说书这行业之前,人们不都是坐在茶馆里听别人吹嘘遇上什么什么悍匪,怎么怎么打架的么?只不过曾经别人讲自己的故事,吹嘘成份太大,讲故事的水平也不咋滴,跟薛牧这种营造氛围的功底相比,完全一个天一个地去了。
更何况这是旁听别人的战斗,那当然很客观,很“真实”,不是吹出来的!
本来还以为三好薛生又写了什么艳情之作,裤子都脱了半截来的茶客们此时却完全忘记了本来打算听什么的,区区千余字,就让他们彻底陷入了虚构出来的江湖场面里。
紧接着白马少年王照希出场,四马雄骏,埋下伏笔,引发期待。然后六扇门捕头石浩出场捉拿要犯,揭示了王照希是个钦犯……石浩见卓仲廉在场,困惑退去,没过多久却来了好几批强盗,都要劫王照希所带财货,继而又是好几场大战,各逞奇招。
故事明明还没进入正戏,却风云数变,一波接一波,听得茶客们一泡尿憋着都不敢去撒,生怕错过了好戏。
来偷师的文人们也是捏着冷汗。
原来故事是这么写的……
之前薛牧那几个短篇,强调的方向不在这里,总让人觉得写故事很简单似的,一堆人都以为学他写色情就可以了。可这回长篇巨制,终于展露了小说的真正峥嵘。
能够调动读者或听众情绪,引发人们期待好奇的,才是好故事!
正当人们若有所悟的时候,故事终于进入正题。
王照希不敌群盗,终于揭了底。他带的财货,是玉罗刹练霓裳的。很快练霓裳闪亮登场,举手抬足毙了几个不服的,心狠手辣,武功惊天,言语行动都是气场霸道,顾盼自雄,群雄俯首,威势绝伦。可偏偏芳华绝世,是个大美人。
人们很容易联想到自己所知的一个人。
魔女……这等气场,这等威势,这不是薛清秋吗……
女主角展露了风采,那边卓仲廉老先生却被场面的血腥吓晕了。人们开始期待下文,却听老者一拍醒木:“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