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程肃一路赶到秦家。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楼,他站定在秦秋珩房门走廊处冥神定气,担心自己的喘息吵醒了小憩的秦秋珩,也担心自己一路赶来急匆匆的样子不够端方。不过前一个担心却是徒劳,秦秋珩的门半敞着。见此情景,他心里明白这门是给自己的留的,也知道秦秋珩绝不会在门打开的时候睡下,便快步走了进去。
秦秋珩倚在软榻上,见他进屋,懒懒地抬眸瞧了一眼,“过来。”
程肃正担心扰了他休息,见此情景,身心不由得一齐软了又软,忙不迭地应了声,手脚并用向他挪过去,然后半跪在秦秋珩膝前,拿头蹭了蹭他的腿。
秦秋珩见此情景,也不理他,转而歪了歪脑袋吐了口烟圈。他惯爱抽这种女士烟,细长,带着股优雅又冷冽的气息。寻常人看了他,难免在被深深吸引的同时为他身上那种唯我独尊的气势所震慑;而程肃不同,从泥里摸爬滚打这二十余年,他想要的,用千万般手段也一定要得到。最开始是一块面包,一袋子钱币,然后是干净的衣裳,趁手的武器。他一步一步坐到青龙帮头目的位置,岁月将他的眼神中的狠戾打磨成一种更深邃的沉稳,但无论如何遮掩,当他半仰起头,以最虔诚的姿势望向秦秋珩时——
那眼中闪着势在必得的光。
秦秋珩轻哼了一声。这狗不听话,时不时还起些做狼的念头。他心中门清,但也不很在意。秦秋珩骨子里傲得很,他不信天地神佛,只信自己的判断。无论是狼是狗,他想,到我这都只有跪着受着的份儿。
他悠哉悠哉地换了个姿势,低头瞥了眼程肃,冲他做出了个拥抱的姿势:“上来,我抱着你。”
说是抱着,其实他哪里会抱人。程肃心里明镜似的,但还是急吼吼地翻上去,靠在他怀里,仿佛秦秋珩两臂之间是全世界最安全,最温暖的港湾,让他恍然间有一种胎儿回归母体的安心。
秦秋珩见人三步并作两步上了榻子,身型宽大的男人缩在自己怀里,又不敢用力靠着他,只得自己支撑着,以一个可怜可爱的姿势钻进自己臂弯中。他心里面是高兴的,他那程度高到常人鲜有的掌控欲短暂地得到了满足。什么道上最狠的角色,空长了这块头,到我这还不得乖乖低着头求人垂怜。
他这样想着,倒罕见地生出了些疼人的念头。夹着烟的手指似玉一般白得透亮,腕子上戴了穿血红的珠串,那手仿佛艺术品一般美丽又易碎。然而下一秒,他掐了烟,随意将燃尽的烟头坠到地上。秦秋珩的一手搭在程肃腰间,另一手伸进他衣服里,在他腹部上画起了圈。
“你自己脱,还是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