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仲夏。
刚满十九岁的陈学文,戴着手铐脚镣,被送到平城监狱。
一周前,陈学文参加同学宴会,在同学的起哄下,向暗恋了三年的校花表白,被校花无情地拒绝了。
当晚,心情沉郁的陈学文,喝得酩酊大醉。
一觉醒来,却发现校花赤身裸体,满身狼藉地死在他身边。
死前,明显遭受了暴力侵犯。
之后,有几个证人站出来,指认陈学文当晚强行拉走校花,把她带进宾馆。
因为这几个人的证词,陈学文被抓捕,不到一周时间,就被定罪,判刑入狱。
任凭陈学文如何喊冤,却都没人理会。
监狱门口,陈学文的父母拿着硬纸板,上面用血写着冤枉两字,跪在地上喊冤。
另一边,则是十几个戴着白布的校花家属,哭天抢地。
眼见押送车过来,校花父亲冲过来,指着陈学文怒吼:“陈学文,你丧尽天良,你不得好死!”
“老天爷啊,为什么不判他死刑?”
“我一定要上诉,一定要判他死刑!”
陈建国气愤:“我儿子是无辜的!”
校花父亲一拳打在陈建国头上:“你儿子还无辜?”
“我女儿就是被你儿子害死的,我打死你这个畜生……”
校花这边的家属也都扑了上来,将陈建国按在地上暴打。
还好门口警卫冲过去,将众人分开。